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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是教师队伍中的生力军,是学院教学科研发展的希望所在,如何制定大学青年教师培养计划?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大学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欢迎阅读。
大学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篇一为提高青年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充分发挥青年教师在学院教学科研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计划。
一、培养对象
1、新分配或调入本院工作,尚未取得中级职称的青年教师。
2、进入本院工作,虽然取得中级职称,但未从事过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
二、导师制度
1、培养对象在到校工作的两年内,可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一名教学经验丰富的老教师担任其指导教师(简称导师),导师一般根据培养对象所学专业特点,由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的教授、副教授担任。
双向选择后仍不能确定导师的,由学院指定,导师和培养对象不得拒绝。2、导师一般由教授、副教授担任,1名导师一般指导1—2名培养对象,其主要职责是:
(1)向培养对象传授教学经验,帮助培养对象熟悉备课、编写教案、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毕业论文等教学环节,组织研讨教学难点,通过教学过程的培养,提高培养对象的教学能力;
(2)协同教学系(教研室)、培养对象一起制定《人文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并指导、督促培养对象的工作。每学期末向教学系(教研室)填报一份《人文学院 ……此处隐藏3423个字……节汇报课,写出较规范的教学总结或论文。
4、担任班主任工作或副班主任2-3年。
5、接受指导情况记入本人业务档案,由校长确认,作为考核、转正、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四、指导协议:
根据学校的规定和安排,确定由本科组有经验的教师(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为青年教师的指导教师,双方将遵守共同“帮教结对”协议,为学校的发展作出贡献。指导教师、青年教师双方签名,学校颁发聘书。
五、评价检查:
学校成立评价检查小组,校长任组长,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德育处对青年教师的班主任工作负责进行定期和随机的跟踪检查,教学处对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培养负责进行定期和随机的跟踪检查,每学年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情况给出优秀、良好、合格的评价。
检查项目包括:
1、听课;
2、检查指导教案;
3、检查每周指导的原始记录;
4、指导教师评语;
(3、4两项每学期期末交教学处存档,作为奖励或工作量量化的依据);
5、教育教学论文或电子课件;
6、公开课录像。
根据以上项目作出综合评价,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
六、奖励:
1、学校按以上评价等级,分别给指导老师和青年教师颁发证书,作为指导老师评聘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的硬件指标,作为青年教师转正,年度评优评先的参考。
2、青年教师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项竞赛获奖,学校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3、学校根据检查指导的次数,三年一次性发给指导教师适当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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