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勤制度
1.员工每天考勤时间为早上8:40点和下午15:00点
2.员工用餐时间为40分钟,周末及节假日用餐时间为30分钟,上午用餐时间从11:00开始就餐;下午用餐时间从17:00开始就餐。
3.迟到行为:(罚款20元/次)
(1)超过规定上班时间5-30分钟(含30分钟)以内的;
(2)员工用餐超过规定时间5-30分钟(含30分钟)以内的。
4.早退行为:(罚款30元/次)
凡上班时间擅自离开门店卖场30分钟(含30分钟)以内的,均为早退。
5.旷工行为:(有以下情形之一,视同旷工处理)
(1)迟到、早退时间在30分钟(不含30分钟)以上的;
(2)未经批准工作时间不到岗的;
(3)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私自请人顶班,自由换班的;
(4)用餐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不含30分钟)以上的;
(5)未经部门同意擅自休假的;
(6)开假证明休病假的;
(7)未经批准续假,擅自延长休假的;
(8)上班时间因打架、办私事造成伤、残而病休的;
(9)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被公安机关留置审查的。
6.员工签到必须按要求填写,凡乱签、代签以及不签到,罚款10元/次。
7.请假要求:(未按以下要求执行的罚款20元/次)
(1)凡门店合同制员工请假助理批示,促销员请假品类主管批 ……此处隐藏3867个字……批准续假,而擅自延长休假的;
(十二)上班时间因打架、办私事造成伤残而病休的;
(十三)在工作时间利用工作之便进行违纪违法活动,有损公司声誉的;
(十四)因违法或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被公安机关留置审查的。
第七条上述旷工均以小时累计计算:
第八条病假:
(一)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就诊、治疗应向所在小组请假,并按月累计为病假,其一次就诊、治疗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并在就诊当日或次日(指下午就诊者)将指定医院门诊病历、药费收据、病休证明交门店(或小组)办理销假手续。
(二)工作人员因病需住院治疗,应到国家认可的医保定点医院治疗。出院后凭该医院出具的出院证明及病休证明到所在小组办理销假手续或续假手续。
(三)工作人员因突发性急病不能到国家认可的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如需休息,必须出具印有“急诊”字样的病历、病休证明、药费收据交办公室(促销员交小组)办理销假手续。
(四)未按本规定擅自病休的,按旷工处理。
(五)指定医院有:市、区级正规医保医院
第九条事假:
工作人员因急事必须在工作时间内前往处理,一天以内的:营业员报由门店审批,促销员报厂方及小组审批营业员一天及一天以上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条请假手续:
合同职工请假前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向门店提出申请(病假凭病休证明),经有关部门同意,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其中营业员请假,当天上早班者应在前一天17:30前,上晚班者应在当日12:00前,向门店提出申请(“急诊”者除外)。促销员、外派工请假需经所属厂家、小组批准,请假时间同营业员请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