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在乡党委的领导下,严格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坚持严于律己,树立良好的公仆形象,为全乡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首先、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明确根据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工作的要求责任主题、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和追究办法。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指示精神的基础上,自觉加强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教育,以党纪党规规范自己的言行,用法律政策指导各项工作,增强勤政为民的宗旨观念。加强实践锻炼,健全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抵御不良思想侵蚀的能力。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实地调查、座谈、听汇报等形式,掌握廉政建设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并解决了个别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防了违纪违法问题和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同时,对于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及时向乡党委、政府提出了一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其次、是落实惩防体系建设情况。把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安排部署。与机关整个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有机结合,采取机关统一学习、自己学习等形式,认真学习《党章》、新《条例》、《廉政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党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积极落实市纪委、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做到亲自部署,督促落实,责任到人。致力于长效机制建设,坚持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机关各项工作。以深入开展“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为重点,推进全乡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三、“三公”经费执行情况。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带头强化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截至目前,无“三公”经费开支情况。
第四、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本人能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首先不去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严格执行不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有关规定,自觉遵守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八小时之外,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交圈、生活圈和娱乐圈,自觉维护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保持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
第五、在工作中随时坚持用党纪、党规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不该谋的利不谋,做到“权为民用、利为民谋、情为民系”,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注重调查研究,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从不回避问题和矛盾,办事公正、民主,以诚待人,以德服人,以情感人。淡薄名利,忠于职守,带头执行纪律、制度,坚守工作岗位,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较好地树立了公仆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