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专题研讨发言材料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学习。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认为应从以下三方面来深入学习、抓落实。
一、做好学习贯彻《条例》的宣传员
《条例》规定,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在学习《条例》的同时,要与其他党规党纪结合起来学习,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培训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做好学习贯彻《条例》的监督员
《条例》明确规定党支部的基本任务,不同领域党支部各自承担的重点任务。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区域内各党支部是否认真学习《条例》,领导《条例》精神,履行各党支部所承担的任务,对履职不利的党支部及党支部书记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
三、做好学习贯彻条例的执行员
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机制,将《条例》纳入监督检查重点,对贯彻落实不实、不严,进行追责问责,树立典型,充分发挥“问责一例、警醒一片”的作用,持续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警示效应。
总之,作为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条例》,将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当好条例的宣传员、监督员和执行员。